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开竞价方式。为提高竞价率,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可以共同设计交易竞价方案。
在设计交易竞价方案时,产权交易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发放信托产品等方式将交易产品拆分为均等份额,形成标准化交易单位,公开向超过200人以上的非特定对象转让;不得采取集中竞价等标准化的连续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在设计交易竞价方案时,产权交易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发放信托产品等方式将交易产品拆分为均等份额,形成标准化交易单位,公开向超过200人以上的非特定对象转让;不得采取集中竞价等标准化的连续交易方式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