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 第二十条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 第二十条 信息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或者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公告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产权交易机构可以作出中止信息公告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