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办法,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