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六十五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则和财政部的其他规定,结合本地区金融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