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十一章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则和财政部的其他规定,结合本地区金融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93〕财商字第11号)、《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财债字〔1999〕8号)、《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财债…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