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三章 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