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金融企业绩效、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加强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反馈给金融企业及相关部门,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