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201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201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金融企业201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执行本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9〕3号)、《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金〔2009〕169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 目录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