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网络营销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网络营销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以及演艺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应当遵守广告代言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