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三章 采购 第十三条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采购 第十三条 由集中采购中心按《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执行。 第三章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