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二章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采购组织架构 第五条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实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采购工作组—集中采购中心”三位一体组织架构。 第六条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财务管理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集中采购中心等单位领导参加。 第七条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中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集中采购中心负责。 第八条 采购工作组组长由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担任,由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办)项目组、采购组及金税三期工程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