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第二条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流程所称资金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批复的金税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中列明的数据中心(南海)土建工程中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信息系统工程中的硬件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应用系统定制费、系统集成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