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四章 立项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立项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支付程序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