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第七章 设备耗材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设备耗材管理 第二十七条 办公设备维护。集中办公人员使用的办公设备出现问题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综合组,由综合组统一安排修复,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