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第六章 费用支付管理 第二十条 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第二十条 第六章 费用支付管理 第二十条 集中办公人员费用按项目归集管理,其费用来源和支出应严格按照《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