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地质勘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的规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