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五章 价格指数的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价格指数的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价格指数运行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价格信息、工作人员信息、主观判断依据和结果、离群值或可疑交易排除等所有信息都应当归档,并保存不少于3年。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