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价格指数运行维护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工作人员信息、主观判断依据和结果、离群值或可疑交易排除等所有信息都应当归档,并从发布价格指数之日起保存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