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2.
2. 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
“十一五”期间,全国进一步深化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行“退二进三”政策,搬迁改造了一大批重污染企业,优化城市产业布局;积极推动城市清洁能源改造,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淘汰了一批燃煤小锅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启动了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分别完成了1462、500、514、25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全国实施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III标准,部分城市实施了国IV标准,机动车污染物平均排放强度下降了40%以上。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和81微克/立方米,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24.0%和14.8%,二氧化氮浓度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