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1.

1. 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

深化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治理。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强化对脱硫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加强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的烟气二氧化硫治理。所有烧结机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球团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硫磺回收率要达到99%以上。加快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对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采取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处理,低浓度烟气和排放超标的制酸尾气进行脱硫处理。实施炼焦炉煤气脱硫,硫化氢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加强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规模在20蒸吨/时及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硫,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进陶瓷、玻璃、砖瓦等建材行业二氧化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