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2.

2. 改善煤炭质量,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

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配煤中心建设,研究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实施煤炭的清洁化利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内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居民生活燃煤和其他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