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1.

1. 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积极推行“一区一热源”,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对纯凝汽燃煤发电机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最大限度地抽汽供应热网;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工业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城市建成区要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实行集中供热。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

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逐步淘汰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15年,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农村地区居民散烧供暖煤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集中供热。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强对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的监管,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促进用户行为节能,推进供热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