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2.

2.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综合考虑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根据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各地应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与山东城市群积极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