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1.

1.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结合“十二五”天然气管网重点项目、天然气区域管网项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重点项目、储气库重点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等,加强重点区域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优先发展城市燃气,积极调整工业燃料结构,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的原则,优化配置使用天然气,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大力开发利用风能,有序推进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陆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中东部地区分散式接入风电,着力推进上海、江苏、浙江、河北、山东、广东、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发展。加快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液体燃料、发电、气化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加快辽中半岛城市群、成渝地区、山西中北部城市群、陕西关中城市群煤层气、页岩气等新能源的资源调查、勘探规划和开发利用,改善能源结构。利用财税扶持与示范补贴政策,在辽宁中部、陕西关中、甘宁等城市群推广使用地热能。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