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4.

4. 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

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要求,缺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城市扬尘综合管理制度不健全,车用燃油标准远滞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