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2008年) 二、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五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2008年) 第五条 二、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五条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二、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