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五章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 政府的资助; (二) 当事人交纳的仲裁费;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终止,应当对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财产归国家所有。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