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间以日计算的,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期间以年、月计算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本办法所称“以上、日内”,包含本数(级)。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