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提出初审意见;

制作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

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统计、报告、案卷归档;

承担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