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提出初审意见; 制作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 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统计、报告、案卷归档; 承担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