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采标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开展国际标准与我国国情的适用性分析;

是否符合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

是否符合国际标准组织关于采用其标准的相关规定。

审核通过的,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有关规定予以编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