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