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发行计划 第三十三条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发行计划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纪特邮票发行计划的审定工作,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告知邮政企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