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0年) 第五条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依法负责邮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拟订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组织执法案卷评议,对行政执法开展监督调查;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