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统计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