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严格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 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设置,统计数据必须保持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一致性。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