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201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