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