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四) 加强对兼并重组后企业快递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快递服务诚信管理,完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及时测评快递企业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有效引导社会消费,促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对有超范围经营、违反寄递安全规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等行为的快递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