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有不同规定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