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九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对其提供寄递服务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快递末端网点、设置的智能快件箱在规定的覆盖范围内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或者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