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一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信息、数据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