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2008年)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承担具有重大政治和国防战备意义、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运输生产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