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