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 第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