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从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上打印考核合格证明,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将会自动生成考核合格证明二维码。考核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重复考核。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