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考核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