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