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四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四十八条 进入货运站经营的经营业户及车辆,经营手续必须齐全。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货运站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