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八章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运输活动,除一般行为规范适用本规定外,有关从业条件等特殊要求应当适用交通部制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 第七十九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业务的,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发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3年5月19日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1996年12月2… 附件: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略) 2.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略) 3.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4.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5. 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略)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