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六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